會員委員會簡則
一、 本委員會根據中華民國醫學工程學會章程第十二條規定組織之。
二、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左:
(1)有關新會員之吸收。
(2)有關申請入會之資料審查事項。
(3)有關會員資格證明書之填發事項。
(4)有關國內外會員之聯繫與聯誼活動事項。
(5)有關加盟學會之入會資格審查及聯繫活動。
三、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、委員六至十人,均由本會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。任期二年,得連任。
四、 本委員會工作會議每兩月一次為原則;惟需要時由主任委員隨時召集之。
五、 本委員會簡章經本會理事長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第十三屆會員委員會委員
主任委員:鄭誠功
委 員:李明義、張志涵、林峰輝、陳文斌、楊世偉、王家鍾、劉省宏、 申斯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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