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術委員會簡則
一、 本委員會根據中華民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章程第十二條規定組織之。
二、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左:
(1)有關生物醫學工程相關技術暨學術研討會之規劃籌備事項。
(2)有關學術界與醫學界、醫工界之交流活動事項。
(3)有關前述活動經費之籌措事項。
三、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、副主任委員一人、委員六至八人,均由本會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,執行秘書一人,由主任委員提經理事長同意後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。
四、 本委員會之會議每四月一次為原則,惟有需要時,得臨時召集之;對活動籌備工作得邀請有關工作人員共同辦理。
五、 本委員會簡章經本會理事長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第十三屆學術委員會委員
主任委員:陳家進 教授
副主任委員:邱創乾
委 員:婁世亮、李百祺、江青芬、葉秩光、張憲彰、朱唯勤、梁治國、 劉省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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